关于推荐选拔孔子学院院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队伍建设,为孔子学院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储备,现面向全校选拔培养一批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其后备人员,请各有关单位参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报名。

一、推荐岗位

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与国外友好学校合作共建的智利圣托玛斯大学孔子学院、乌克兰哈尔科夫大学孔子学院和阿塞拜疆巴库大学孔子学院的中方院长岗位。

二、人选要求

1.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担任科级以上管理岗位职务,具备一定的教学管理或行政管理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 具有基本外语交流能力;

4.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动员和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公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相关政策

1. 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由学校推荐至国家汉办;

2. 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入选人员将根据孔子学院的发展需要,适时推荐至国家汉办办理有关派出手续;

3.派出期间,派出人员校内工资待遇不变,保留其国内职务(学校明文规定的除外),同时享受国家汉办提供的相应工资和其它待遇。在孔子学院工作期间不履行国内岗位职责;

4.经汉办选拔派出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副处级干部,享受校聘五级职员待遇;正科级干部,享受校聘六级职员待遇;

5.孔子学院工作经历视为国外访学经历;

6.在孔子学院工作期间参加国内职称评定的,其在国外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照满教学工作量计算。

 

四、报名程序

1.申请人下载附件中的《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孔子学院后备人员申请表》,填妥有关信息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请于2014310前将电子版提交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祁庆倩,纸质表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磬苑校区行政楼A616,电话:63861611,联系人:祁庆倩)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孔子学院后备人员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

      201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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