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4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选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3年下半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该批次教师社会实践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暑期前提交申请并经学校批准的42位教师,实践期限最迟截止日期为20131231;暑期申请教育厅振兴计划项目并经学校批准的7位教师,实践期限持续2013-2014两个年度,须参加两次考核。本次为第一次考核。

上述两批次选派教师中尚未提交《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的,视作放弃选派资格,本次不予考核。有特殊原因的,须于1227日前提交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详实书面报告和《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交我处审核。

二、考核要求

1.所有参加考核的教师至迟于201416前将《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连同其他相关实践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审核,由单位签署意见后交我处师资科。其中,《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中“个人总结”部分应详实,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

2.我处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暂定于201418统一组织考核工作;考核采取汇报答辩制,请所有参加考核的教师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文字稿、ppt、成果展示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合格者,学校按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暂行办法》规定给予选派待遇;不合格者,学校不给予选派待遇,且不予认定其社会实践经历。

特此通知。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234cc2013年下半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人员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31221

返回原图
/